機構設置
院領導:院 長 石金鳴
副院長 王曉明 張春生 李 勇 趙曙光
.jpg)
●辦公室:負責全院日常行政事務、外事的組織協調等項工作。
●人力資源部:負責全院人力資源開發、員工培訓、人員規劃和管理等工作。
●財務處:負責國有資産的管理,制定年度經費計劃並組織實施等工作。
●安全保衛處:負責全院的安防和消防保衛,承擔來館重要領導、來賓和本館舉行重大活動的警衛工作。
●公衆服務部:負責展廳的開放接待和咨詢服務工作。
●工程設備處:負責全院相關設備的維護和管理。
●物業管理處:負責後勤事務的維護和管理。及物資供應和保管工作。
●保管部:負責藏品的保管和研究,以及向社會征集文物等工作。
●發展部:負責展覽及相關活動的組織策劃、媒體聯絡與宣傳推廣等。
●陳列設計部:負責陳列展覽的設計、制作,並對外承接展覽、陳列設計等。
●文物研究中心:負責學術規劃、學術課題的申報,以及專題學術研究與交流活動。
●文物保護中心:負責館藏文物的保護與修複。
●文物信息中心:負責博物院的網站建設和維護及各類相關信息資料的保存與整理。
●圖書館:負責采購和管理相關書刊、報紙和音像資料,開展圖書館學及有關學科的研究工作,爲院內外業務、學術研究提供相關資訊服務。
●基建辦公室:負責基建的收尾工程、工程款項決算及竣工資料的管理。



Copyright © 20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