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院领导:院 长 石金鸣
副院长 王晓明 张春生 李 勇 赵曙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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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办公室:负责全院日常行政事务、外事的组织协调等项工作。
●人力资源部:负责全院人力资源开发、员工培训、人员规划和管理等工作。
●财务处: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,制定年度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。
●安全保卫处:负责全院的安防和消防保卫,承担来馆重要领导、来宾和本馆举行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。
●公众服务部:负责展厅的开放接待和咨询服务工作。
●工程设备处:负责全院相关设备的维护和管理。
●物业管理处:负责后勤事务的维护和管理。及物资供应和保管工作。
●保管部:负责藏品的保管和研究,以及向社会征集文物等工作。
●发展部:负责展览及相关活动的组织策划、媒体联络与宣传推广等。
●陈列设计部:负责陈列展览的设计、制作,并对外承接展览、陈列设计等。
●文物研究中心:负责学术规划、学术课题的申报,以及专题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。
●文物保护中心:负责馆藏文物的保护与修复。
●文物信息中心:负责博物院的网站建设和维护及各类相关信息资料的保存与整理。
●图书馆:负责采购和管理相关书刊、报纸和音像资料,开展图书馆学及有关学科的研究工作,为院内外业务、学术研究提供相关资讯服务。
●基建办公室:负责基建的收尾工程、工程款项决算及竣工资料的管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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